企業股東持不同權股份 港交所最快本週展開諮詢 或設日落條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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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首家不同投票權架構 (WVR) 新股小米 (1810-HK) 月內完成上市,港交所本週將展開新一場諮詢,研究企業股東須符合甚麼要求才能持有 WVR 股份、及應加設甚麼額外限制,由於有別於個人股東會因身故、離職而失去額外投票權,諮詢勢為企業股東所持 WVR 股份,而建議設下特定限期的「日落條款」

市場人士指出,大陸科網巨企近年化身成「獨角獸」孵化器,投資初創或整合行業時不止貢獻金錢,而是整個生態系統支援流量、業務模式,令相關企業能突圍而出。

另一方面,市傳騰訊 (0700-HK) 年初起積極向不同監管機構遊說引入企業 WVR,據瞭解,香港年前討論 WVR 時,騰訊已與監管機構保持溝通,但最初以為方向是不限於個人持有,實際諮詢結果非如他們所想。

去年港府為「同股不同權」爭議定調,當局雖然不希望 WVR 成為市場常態,但更不希望原本屬意在港上市的好企業出走,亦重視香港競爭力會否不及鄰近市場。

隨著香港年內重新接受 WVR 企業申請上市,大陸、新加坡市場也擬調整新股資格,新加坡 6 月修例接受雙重股權架構 (Dual Class Shares) 企業申請上市,容許企業或個人股東持有多重股權 (Multiple Vote) 股份,A 股推行中國存托憑證 (CDR) 也未有限定「同股不同權」股東身份要求。

事實上,騰訊近年屢分拆旗下投資上市,除了即將在美上市的騰訊音樂傳使用企業 WVR 架構,先後於去年和今年上市的搜狗和虎牙,騰訊都持有較高投票權股份。隨多年來的投資漸成熟,市場預料大陸各科網巨企分拆業務上市將愈來愈多。

長線基金界代表投資基金公會曾明言,期望聯交所在個人 WVR 推行 12 個月後才作諮詢,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尊重聯交所決定,但認為目前正值暑假,諮詢期應至少有 3 個月,供市場充分討論。投資者保障方面,特定限期的「日落條款」僅為基本平衡,當局更須考慮企業股東自身股權變化、企業並購會否造成漏洞。

德勤中國全國上市業務組聯席主管合夥人歐振興認為,難以界定合適「日落時間」,10 年時間在科技行業可能已有數個週期,認為若企業股東在貢獻和自身股權未有巨大變化下,要求特定時限日落,反而與個人 WVR 股東不設硬性規定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