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草案擬定 南韓的財閥:政府又愛又恨的組織

鉅亨網編譯林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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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反托拉斯監管機構為家族企業集團提出了新的規定,使這些財閥更難以忽視少數股東利益。

根據南韓的公平貿易委員會 (FTC) 公布的一份草案,對現有法規的修訂將要求新成立的控股公司在上市子公司的實體中擁有至少 30% 股份,對於非上市子公司至少擁有 50%。目前的最低要求是上市公司的 20% 和未上市的 40%。

預計這些措施將於 11 月向國民議會提出,並符合現任總統文在寅對改革財閥的承諾,這些財團占基準 KOSPI 指數總市值超過 50% 以上。

監管機構週五 (24 日)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1980 年首次頒布的「壟斷條例和公平貿易法」修正案草案反映了該國經濟環境的變化。

此外,原本資產超過 10 兆億韓元 (約 89 億美元) 的集團被指定為集團,在新修改草案後,總資產超過 GDP 的 0.5% 企業將被指定為集團公司。

FTC 主席 Kim Sang-jo 在週五舉行的簡報會上表示,「企業集團將發現,在沒有市場和股東支持的情況下,會難以在關係企業之間進行合併或分拆等變革」。

政府面臨著改革財閥的挑戰,因為它必須依靠它們來促進經濟增長,特別是在製造業中。雖然文在寅將財閥稱為「根深蒂固的邪惡」,但尚未大幅改變它們的運作規則。

總部位於首爾的 Zebra 投資管理公司首席執行長 Bruce Lee 表示,給予總統對商業管理改革的評分只有 20 分,防範財閥犯罪並非改善。

在南韓 KOSPI 指數裡,三星佔比達 31%、SK 佔 9%、LG 佔 6%、現代佔 6%、樂天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