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股「任性停牌」將終結?證監會發布新規加強規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Tag

中國大陸上市公司,以後恐怕再不能隨意、長期任性停牌了。

中國證監會 11 月 6 日晚間發文,明確了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對停牌期限、信息披露、配套機制都做了規範。

相關影響已反映在近日上市公司的停復牌上,萬達電影在停牌 16 個月後,5 日已經復牌;康得新停牌 5 個多月後,6 日復牌。

依據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製度的指導意見》。證監會表示,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是資本市場的基礎制度,與國際成熟市場相比,實踐中仍存在著停牌事由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限較長等問題。

證監會列出幾項重要內容:

一是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

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不得以相關事項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請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二是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

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併購重組委審核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在併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復牌。

三是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

提高初始停牌時的信息披露標準,對停牌期間重點階段的信息披露事項提出明確要求,並嚴格落實強制停復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

四是加強制度建設,明確相應配套工作安排。

明確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指導意見修改完善股票停復牌具體規則,做好有關停復牌的自律管理與服務。同時,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股票停牌時間與成分股指數剔除掛鉤機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並定期向市場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頻次、時長排序情況,督促上市公司採取措施減少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