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報導,美國司法部週三 (3 日) 要求德州一名聯邦法官,應拒絕華為 3 月對政府所提出的違反憲法訴訟。
華為在 3 月份提告,認為美國禁止聯邦機構採購華為產品,違反了美國憲法。美國政府表示,禁止購買華為並非立法處罰,而是防範中國在這些機構的網路中,取得戰略性立足點。
美國政府在文件中表示,國會議員和眾多行政部門官員長久以來一直擔心,華為有能力幫助中國發起對美國的網路攻擊,因而需要採取行動緩解此一威脅。
德州的訴訟案涉及華為向美國市場銷售設備的能力,與美國政府將華為列入黑名單,並禁止他們向美國供應商購買設備,並非同一件事。
美國總統川普上週末在川習會後表示,在不涉及國安的前提下,可以放鬆對華為的管制,讓美國公司供貨給華為。隨後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庫德洛 (Larry Kudlow) 澄清,美國並沒有「大赦」華為,華為仍在黑名單當中。
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 (Peter Navarro) 週二表示,華為參與 5G 網路仍然是一個國家安全隱憂,但如果有助於說服中國重回談判桌,賣少量低階晶片給華為,並不是一件壞事。
在本次提交德州的訴訟案中,華為主張,2019 年國防授權法中禁止聯邦機構購買華為設備,以及美國國會去年通過的法律,也禁止聯邦承包商使用華為設備,這是濫用權力,在未經聽證會或審判,就實施的制裁,違背了美國憲法中,禁止立法機關對個體進行處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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