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判賠惠普近54億元 澄清僅為代工與其他廠模式不同 股價重摔跌停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廣明總經理何世池(左)、財務長李志仁(右)。(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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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休士頓聯邦法院陪審團週二 (22 日) 裁定,廣達 (2382-TW) 旗下廣明 (6188-TW) 意圖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對惠普 (HP)(HPQ-US) 造成損害,須賠償 1.76 億美元 (約台幣 53.9 億元);對此廣明聲明澄清,僅是替 cInc. 代工並由其銷售給惠普,並無違反美國或我國的不公平競爭法,不過,廣明股價仍受利空衝擊,一路重挫至跌停。

外媒報導,惠普 2013 年 10 月底對廣明提出侵害權益告訴,休士頓聯邦法院陪審團做出裁定,廣明及其子公司 Quanta Storage America, Inc. 須賠償惠普 1.76 億美元

廣明發布澄清指出,此案宣判前,美國司法部及台灣公平會均認定廣明及其子公司,並無違反美國或我國之不公平競爭法而無任何處分行為。

針對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指控,廣明表示,僅是 Sony Optiarc Inc. 的代工廠商,事實上是由 Sony Optiarc Inc. 委託加工,並由其直接銷售至惠普,與其他被告公司直接與惠普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不同,對陪審團判決深表遺憾。

廣明指出,本案一審程序結束後仍可上訴至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將靜待法院判決書,並依美國聯法訴訟法程序與委任律師商量後續事宜,以維護公司與股東權益。

廣明今日股價遭受波及,盤中一路重挫至跌停,來到 41.4 元,委賣張數逾 5200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