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6) 日宣布,若卡友對信用卡停卡後,其溢繳款必須全數還給民眾,且銀行在會計項目要先將此列入負債,直到帳戶結清。據銀行局統計,截至 9 月底止,全台停卡後的溢繳金額高達 6.15 億元,都將全數退還。
信用卡申請剪卡後,帳戶內若有溢繳款,卡友若沒注意,不少銀行都默默充公納為己有,金管會金檢時發現,有銀行將停卡戶的溢繳款全部列為「收入」,但其實依規定,停卡戶帳上的款項仍屬於卡友所有,因此要求銀行業者須把溢繳金額全數還給持卡人。
金管會表示,會發生溢繳款有很多情況,例如:銀行給予回饋金遞延,在回饋金入帳前客戶就剪卡;又或是悠遊聯名卡、一卡通聯名卡內仍有儲值金,但客戶已經剪卡,銀行沒有把電票的儲值金還給民眾;或是客戶刷卡買東西退貨,但民眾退貨前就剪卡。
據銀行局統計,截至 9 月底止,33 家發卡銀行,共 155 萬張停卡,總共溢繳金額達 6.15 億元,都須全數歸還,且要求銀行要把溢繳款列入負債科目,直到帳戶結清為止,銀行還必須建立定期清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