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明 (2020) 年 3 月 23 日即將實施逐筆交易制度,金管會今 (26) 日公布,未來委託書的委託價格為限價或市價,及委託有效期別包括當日有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金管會表示,因應逐筆交易上路,未來委託書應記載的委託價格將提供 6 種下單選擇,委託種類依據 2 種想要的價格方式「限價或市價」,以及 3 種下單方式「當日有效、立即成交或取消、全部成交或取消」,排列組合產生 6 種委託價格選擇。
另外,因應本次新增多種委託有效期別,證券商輸入委託時需指定有效期別,為避免使人誤認為證券商得逕行為投資人輸入有效期別為當日有效的委託,因此刪除「未填寫有效期限者視為當日有效」的規定。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且因應電子化下單趨勢,未來電子式交易型態委託買賣的相關書面紀錄,應記載的委託價格為限價或市價,及委託有效期別包括當日有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另配合電子式交易實務,修正相關交易型態。
金管會表示,自 3 月 25 日至 12 月中旬,逐筆交易擬真平台已達到 397 萬使用人次。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的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 30 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的「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金管會證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