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付寶」不能直接上線 街口投信若違規 最重恐遭撤照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託付寶」不能直接上線 街口投信若違規 最重恐遭撤照。(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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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是「台版餘額寶」的街口金融科技「託付寶」將於明 (8) 日舉行產品發佈會,提供民眾可以申購街口投信的基金,但「託付寶」未上市就風波不斷,金管會今日表示,街口「託付寶」尚不合規,還不能直接上線,不過,街口執行長胡亦嘉今天下午已拜會過金管會,承諾一切都會依照法規進行。證期局表示,若街口投信違反投信法,最重可撤照。

金管會表示,雖然去 (2019) 年 12 月 5 日發布令開放電子支付機構可以就投信事業所募集發行且以新臺幣收付為限的各類型基金辦理代收付款項服務,但是有個前提就是,投信事業應先經金管會同意修正基金信託契約,才可以與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基金代收代付款項服務。

另外,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規定,投信事業不得約定或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失來促銷基金,以及從事廣告等促銷活動,也不可以有直接或間接提供保證收益的話術。

金管會表示,但是近日街口「託付寶」的廣告,提及使用者於街口投信進行基金申贖服務,所有金流服務委由電子機構支付提供,並宣稱「可享有 1.5% 年化收益率」,經查街口投信所經理的基金,尚未經金管會同意可與電子支付機構合作辦理投資人透過電子支付帳戶申贖基金的業務,等於上述兩項規定,街口都不合規。

金管會強調,在街口投信未經金管會同意修正基金信託契約前,街口支付尚不得辦理相關基金的代理收付業務,也就是在此之前,「託付寶」都不能上線。此外,若涉及到法規的創新,甚至必須進監理沙盒或申請試辦,不能直接上線。

至於胡亦嘉表態要擔任街口投信的代理董事長,金管會表示,此人事案尚未上報到金管會,但是據瞭解,街口投信沒有開董事會,若未召開董事會之前就公告是代理董事長,則已違反公司法;就金管會監理角度來說,要等街口投信董事會通過後,上報金管會審核,再依據其專業資格與適格性給予准駁。

另外,由於街口一再指稱相關廣告活動非由投信事業直接辦理,但金管會表示,街口投信與合作機構共同進行相關活動內容若違反相關規定,金管會仍會依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不排除祭出停止部分業務、撤換負責人等處分,最重可以對街口投信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