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 (COVID-19) 疫情持續蔓延全球,國發會旗下國發基金今 (30) 日針對受疫情影響的新創事業,提出協助新創事業投資相關作業要點,國發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國發基金將採投資特別股方式,投資金額以新創企業 6 個月營運資金為原則。
鄭貞茂表示,投資對象將以受肺炎疫情影響的新創事業或主要營業活動在台灣的境外新創事業,但不符合交通部、經濟部等政院紓困產業,像旅遊平台等。
鄭貞茂進一步指出,本次國發基金將投資特別股,不具投票權也不會介入公司經營,投資金額不超過公司整體資本額 5 成,但會以新創企業 6 個月營運資金為原則,最多則不超過 12 個月營運資金,核准金額仍由審議委員會決議,
鄭貞茂指出,預計執行期間為要點生效日起 6 個月內受理申請,執行半年後屆滿再視情況延長,也會要求業者在申請後須提出特別股發行條件、價格、轉換辦法及贖回辦法。
據統計,目前全台約有 3000 多家新創公司,但鄭貞茂指出,並非每一家新創企業都需要紓困,業者也須提出相關證明,經審議會審查後,預計在一個月內就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