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質詢〉教育扣除額適用對象擬放寬? 財長允諾兩週內給初步回應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財政部長蘇建榮。(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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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 (13) 日在財委會質詢時呼籲,財政部可評估放寬教育學費扣除額適用對象,從目前的納稅義務人子女放寬至個人、配偶甚至兄弟姊妹的子女等親屬,財政部長蘇建榮允諾,會在兩週內回覆初步意見。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所得稅法、海關進口稅則等部分修正草案,江永昌質詢時問,目前綜所稅已針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放寬到受撫養人同住的祖父母,是否有考慮進一步擴大至其他相關親屬?

江永昌指出,目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已放寬到與受扶養人同住的祖父母,但隨著家庭型越來越多元,但並非所有因父母無法行使親權的子女都由祖父母照顧,有些可能委託父母的兄弟姊妹照顧,認為財政部可思考適度放寬的可能性。

蘇建榮答詢時指出,財政部對此有在研議討論,並允諾將在兩週內回覆初步意見。

財政部表示,根據所得稅法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必須是申報人的子女所就讀學校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的學費,報稅時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每人每年最多可扣除 25000 元。

財政部表示,如果已接受政府補助則應扣除補助金額,同時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和五專前 3 年,無法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