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 (6188-TW) 遭惠普 (HPQ-US) 指控意圖非法限制光碟機價格,雙方戰火持續延燒,據外電報導,惠普日前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廣明資產,廣明要求暫緩執行卻遭法院駁回,法院更要求廣明若違反規定,每日需支付 5 萬美元 (約新台幣 150 萬元) 罰款;廣明已向法院提異議最後未執行,但此舉已為二審增添變數。
外電報導,惠普向美國法院申請假扣押廣明資產,廣明在遞交美國聯邦法院的請求文件上表示,移交相關專利權和商標給惠普仍需獲董事會同意,未經美國休士頓法院批准,不會處置任何價值超過 10 萬美元的資產。
惠普對廣明緊追不捨,廣明正面迎戰,一審法官判決廣明需賠償惠普 3 倍賠償金,扣除相關費用,廣明需負擔 4.39 億美元,約新台幣 131.88 億元,若成真廣明獲利恐受劇烈影響,廣明對此上訴,而兩造雙方分別在上月底前遞交上訴、答辯狀,全案進入二審階段。
惠普 2013 年針對 2004-2009 年光碟機價格向 Sony、Toshiba、Hitachi-LG Data、Panasonic、NEC、Samsung、廣明及子公司提出反托拉斯訴訟,除廣明外,其餘公司皆陸續與惠普和解,根據當時陪審團認定,一審法官判決廣明需賠償惠普,廣明則重申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
廣明強調,僅為客戶代工並未經手終端價格,美國司法部及台灣公平會都已認定廣明及子公司,並無違反美國或台灣不公平競爭法,也未受任何處分,強調與其它被告公司直接與惠普進行交易的商業模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