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報導,中國政府目前面臨了政策上的兩難,一方面須採取刺激措施以減輕新冠肺炎 (COVID-19) 疫情的衝擊,另一方面則須防止爆發另一波的公司債泡沫化危機。
在中國於 2014 年爆發首次的債券違約後,至今共有高達 395 件的境內企業債違約,其中有 31.9% 的違約案件是在 2016 年所發行的債券,當年度殖利率降至 3.49%,促使企業大量發行債券。
為了降低金融市場的風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 2016 年實施了「去槓桿運動」,並打擊影子銀行,導致企業籌資變得困難,也因此在 2018 年及 2019 年,引發了大規模的企業違約潮。
據統計,有 80% 的債券是在發行後三年內發生違約,其中更有 109 件是在一年內違約。自中國於去年 12 月發布了新的企業債違約救濟指南後,許多企業即使有足夠現金可償還本息,但仍透過債務展延、延後還款期限等方式,來減輕債務壓力。
2018 年境內債務違約案件中,有幾乎一半是能源公司,包括煤炭開採公司永泰能源。2019 年違約案件主要來自於基礎原料及消費性產品部門,2020 年則是以科技公司佔最大比例。
在 2018 年及 2019 年的違約案件中,房地產公司分別佔了 5.2% 及 10.3%,但自今年以來,該產業尚未發生債務違約。
如同境內公司債違約案件,2018 年的境外公司債違約,也是以能源產業佔最大規模,為 66.8%。主要來自於中國國儲能源的 18 億美元。另外,2019 年則以通路批發產業為大宗,佔了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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