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專法草案出爐捉大放小 斷絕中國非法業者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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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今 (15) 日拍板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 (俗稱 OTT 專法),將納管境內外 OTT 業者,以自願登記制為主,但會採捉大放小精神,要求具一定規模的平台辦理登記,提供用戶數、營業額等資料,同時也將斷絕中國業者非法在台傳播內容。

NCC 表示,OTT 專法草案 5 章共 20 條,草案規劃採取自願登記制,但考量公眾視聽權益保護,將透過公告,要求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或市場影響力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辦理登記。

NCC 說明,辦理登記的事業,須定期向 NCC 提供使用者數量、營業額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同時,要求事業應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遵守團體自律規範,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NCC 強調,經公告應登記的事業,則須公開揭露當年度自製或合製我國內容的具體措施與比例;而草案也明訂政府辦理相關輔導獎勵措施,應提出鼓勵方案,以保障我國文化傳播權,提升內容產業製播能量。

另外,為遏止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得許可,在我國非法提供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業者,如愛奇藝、騰訊 WeTV 等 OTT 平台繞台提供服務,草案中明訂相關配套措施。

NCC 表示,相關事業或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非法業者所需的電信設備或電信服務、網路資料中心服務、內容傳遞網路服務、雲端服務等,也應配合攔阻非法視聽服務內容,若違反規定可開罰 50 萬到 500 萬元。草案條文近期內將公布於網頁,並辦理公聽會傾聽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