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陷延長賽 市場派:拒絕違法董事會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大同。(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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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2371-TW) 經營權之爭延燒,公司派主張應先查明中資問題、再審股臨會案件;市場派今 (31) 日發出聲明向經濟部喊話,拒絕違法董事會,盼盡快核准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獨董。

大同市場派羅得、三雅及競殿公司今日以大同股東身分發聲明指出,今年大同股東會違法亂紀,經濟部若不准持有大同 3% 股權的股東召開股臨會,大同之亂可能無法落幕。

市場派強調,儘管大同公司目前仍有主導辦理股東會權利,但金管會及經濟部認定大同 109 年 6 月 30 日股東會違法,且金管會將此案依特別背信罪移送北檢偵辦,經濟部商業司日前提到,主管機關優先尊重其他股東有請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

公司派則指控,香港地產商任國龍過去違法買大同股票涉及中資疑慮,雖然去年宣稱已全數出清,但實則漂白換手,最終受益人仍是任國龍,呼籲政府要先查核、認定有無中資問題,再慎重考慮有無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必要。

公司派認為,是否召開股臨會是由經濟部裁定,不過公司也會向經濟部表達意見,盼能在股臨會召開前,讓中資問題暫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