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微軟和解〉微軟和鴻海專利權利金官司 已達成和解

鉅亨網編譯余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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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周二 (1 日) 報導,依據加州聯邦法院的文件,微軟 (MSFT-US) 和鴻海 (2317-TW) 富士康已就專利權利金訴訟達成和解,依據雙方協議,鴻海將可使用微軟專利。

微軟發言人向 Bloomberg Law 說:「微軟和富士康今天共同宣布,兩家公司將依據共同互惠的商業利益,創造富有建設性的新關係。... 兩家公司已經同意分別就彼此的法律訴訟達成和解,包括加州法院尚未完成的案件。」

根據彭博的報導,微軟在 2013 年同意授權鴻海和子公司使用與 Android 和 Google OS 裝置有關的微軟平台專利,之後指控鴻海未及時支付專利授權費,鴻海自 2015 年起不再提交權利金報告,並拒絕依約接受稽核,微軟告上法院。

依據美國加州北區法院上週的裁判,微軟有關破壞合約的指控獲准以簡易判決 (summary judgement) 的方式進行。法院並針對鴻海提出的剩餘反訴和積極性抗辯縮小範圍。

根據報導,這項裁判結果出爐數日過後,微軟和鴻海向加州聖荷西法院法官高惠蘭 (Lucy Koh) 提交共同文件。兩家公司在這份文件中撤除所有訴訟和反訴,並表示雙方已經「共同同意」達成和解。微軟和鴻海律師皆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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