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高鐵 (2633-TW) 董事長江耀宗聲明不再領取「董事出席費」,台灣高鐵今 (30) 日說明,公司歷任董事長支領前揭出席費是於法有據、且合情入理,不過,江耀宗已致函公司董事表態,即日起不再支領公司董事會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出席費。
台灣高鐵說明,董事長和董事支領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出席費,是歷屆董事會慣例,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且依法令規定公開揭露於公司年報所載「董事酬金」中的「執行業務費用」項下。
台灣高鐵強調,公司歷任董事長支領前揭出席費是於法有據且合情入理。
不過,由於此事件已引發諸多議論,台灣高鐵說明,此非江耀宗所樂見,因此,今日江耀宗已致函公司董事,表態即日起不再支領公司董事會和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的出席費,盼種種紛擾猜忌和蜚短流長就此平息,俾以戮力於公司業務的正常經營。
江耀宗除了發函全體董事,也將另行文交通部及鐵道局說明上情,期盼各界將關注焦點轉向公司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