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要求雇主負擔移工安置費,將在明年元旦起上路,引發國內反彈,勞動部長許銘春今 (2) 日表示,依據過往台印雙邊會議的結論,有任何變動都需要充分告知另一方,不接受片面施行,目前正請外交部協助,希望能開發其他適當的移工來源國。
印尼為我國社福移工最大輸出國,占比高達 77%,約有 20.1 萬人;產業移工占比 16%,僅次越南、菲律賓,約有 7.4 萬人,合計有超過 27.5 萬名印尼移工在台工作。
印尼當局日前宣布,自明年 1 月起,強制實施雇主負擔新制,包含往來機票、仲介服務費、護照及簽證費用等,引發台灣社福團體及產業的反彈,預估申請 1 名印尼籍移工將額外增加 7 至 10 萬元的費用,等同於暴增支出上看 275 億元。
許銘春今天前往立法院備詢前說明,勞動部已在 10 月 28 日收到印尼駐台機構回函,但文件內容僅列出適用行業、雇主應負擔費用的 11 個項目,並告知這項措施非針對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等 14 國也同步施行,其他部分未具體說明,也沒有明確告知需要支付多少費用。
許銘春強調,會持續跟印尼接洽,請對方提供具體資料,但也提醒印尼當局,依照過往雙邊會議的結論,如果有任何變動,都需要充分告知另外一方,並經過雙方溝通協調,若只是片面告知就要施行,勞動部無法接受。
許銘春表示,之前已經請外交部協助,評估其他適當的移工來源國,目前持續接洽中,如果有具體結果會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