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法說〉與亞太電合作再深化 700MHz頻段採共頻共網或頻譜交換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左為遠傳總經理井琪,右為亞太電總經理黃南仁。(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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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 (4904-TW) 與亞太電 (3682-TW) 今 (5) 日共同簽訂業務合作計畫,雙方規劃就 700MHz 頻段進行共頻共網,或是頻率交換,將擇一執行,時程則待政府核准。

根據雙方合作內容,雙方各自取得的 700MHz 頻段將進行共頻共網,而費用與成本,亞太電與遠傳分別依 9 分之 2 、 9 分之 7 的比例分攤;頻率交換則是遠傳 2595-2615MHz 共 20MHz 頻寬,與亞太電 723MHz-728MHz、778-783MHz 共 10MHz 頻寬進行交換。

共頻共網方面,遠傳總經理井琪表示,由於遠傳 700MHz 頻段僅有 10M 頻寬,加上 700MHz 頻段屬於低頻,相較於 3.5GHz 高頻段,覆蓋率較廣,對於大眾運輸工具、空曠地形、室內空間等網路佈建具有優勢,再搭配既有的 2.1GHz、3.5GHz、28GHz 等頻段,可達到互補性。

井琪強調,儘管現行技術已能將 700MHz 頻段進行共頻共網,但政府尚未開放,只開放 3.5GHz 共頻共網,雙方先超前部署,合作案仍需待主管機關審查。

外界認為,遠傳與亞太電共頻共網後,頻寬將超越中華電 (2412-TW),對此,井琪回應,共頻共網的頻寬將不會超過同業,且依照頻譜使用規範,單一企業有的頻寬不能超過該次釋出頻段的三分之一,若未來順利合作下,多的頻寬會另行調整。

井琪指出,雖然合約內容有兩項合作案,但不會兩項同時進行、會擇其一,由於公司仍有頻譜規劃時程,若政府順利開放共頻共網,將會先行執行 700MHz;反之,政府若未審核通過,可能採取頻率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