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債協獲銀行團同意 南科廠處分利益最快Q4入帳

鉅亨網記者劉韋廷 台北
力特董事長趙季蓉。(鉅亨網記者劉韋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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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光板廠力特 (3051-TW) 今 (17) 日召開重訊,董事長趙寄蓉表示,為兼顧維繫公司正常營運、確保銀行債權、支持產業政策,已獲全體債權金融機構 2 分之 1 以上同意,後續將依協商會議結論執行債權債務,南科廠處分利益 6.5 億元,第 4 季也可望認列,營運逐步好轉。

趙寄蓉表示,4 月 10 日依經濟部協助企業辦理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作業要點,向經濟部申請銀行債權債務協商,6 月 19 日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債務協商會議,今日已獲全體債權金融機構 2 分之 1 以上同意。

趙寄蓉進一步指出,日前公告擬出售南科廠給予晶圓代工大廠台積電 (2330-TW),交易金額 36.5 億元,預估處分利益達 6.5 億元,最快今年第 4 季可望入帳。

力特先前預估,處分南科廠後,力特對 18 家銀行聯貸債務,將從新台幣 62 億元降至 26 億元,債務壓力逐步降低。

力特前董事長賴大王因未與合作廠商簽約,逕向銀行借款 150 億元在南科購建新廠,但後續卻未順利取得訂單,加上經營團隊遭挖角,導致力特南科廠血本無歸,留下龐大債務。

力特 10 月合併營收 2.45 億元,月增 20.13%、年增 3.48%,為近 11 個月新高,累計今年前 10 月合併營收 19.45 億元、年減 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