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銀理專弊案頻傳,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 (24) 日親自坐鎮主持記者會,強調除加重罰鍰,還將透過四大面向,包括:建立誠信文化、對督導主管的問責制度、要求銀行增提作業風險資本計提與在公司治理評鑑時加重扣分、強化教育訓練等。
黃天牧表示,銀行有兩張執照,一張是監理機關核發的,一張是社會大眾賦予的,去年推出理專十誡,原本明年第一季才要函報,但「千防萬防人心難防」,再嚴密的內控措施也難保不會再發生挪用客戶款項的事件,所以為導正此一現象,金管會除期待銀行業藉此自發地形塑良好的企業文化,完善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外,並將採取四大面向的強化監理措施。
第一是建立誠信文化,企業文化無法以法規強制訂定,金管會將從日常監理中引導,並且結合公會、周邊單位來共同倡議,促使金融機構董事會與經營階層重視誠信文化,透過公司治理、員工招募培訓與薪酬獎勵度等,由上而下形塑誠信經營文化及公平待客的觀念價值與行為期待。
第二要精進問責機制,以往銀行發生挪用客戶款項,都是案關理專被解職,其他失職人員都是銀行自行議處,金管會研議精進高階經理人員的問責制度,銀行發生重大違失時,追究應當責督導人員的責任。
第三是嚴明金融紀律,為了促使銀行重視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可能造成的實質經濟及信譽損失,金管會除了提高罰鍰外,針對缺失較重大的案件,將對督導管理人員採取相應處份,並要求銀行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並於公司治理評鑑時加重扣分或不予列入評鑑,並要求獨立專業機構查銀行制度的弱點及改善計畫;但若銀行主動發現違失情事,金管會將依違失情節輕重,考量酌減或可不予處份,並請銀行對善盡職相關人員予以獎勵。
其中,要求銀行提高作業風險資本計提部分,計提方式是依個案裁罰金額占最高罰鍰(銀行法第 129 條之最高罰鍰為 5000 萬元)的比例,換算銀行需增提作業風險資本計提的倍數,並可就個案情節的不同酌予調整。
第四是強化教育訓練,包括對銀行人員及民眾兩方面,要求銀行對董事及經理人及員工進行法遵教育,且與周邊單位合作,提醒民眾不要將存摺、印章、密碼、空白單據授權交給理專,養成自行核對交易明細的習慣等,並且與理專不要有私下金錢的往來。
為了防堵理專監守自盜,除了對銀行罰錢,金管會今天拉起上述四道紅線緊盯國銀,而玉山銀今天遭重罰 2000 萬一案,也是首宗被要求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案件,第 4 季起,玉山銀的資本適足率 (BIS) 將因此降低 0.28 個百分點,公司治理評鑑也恐退步。
黃天牧表示,文化形塑並非一朝一夕,他還引用曾國藩在《原才》一文所言:「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嚮而已」,這一二人就是企業領導人,企業文化的遵行就是風行草偃、上行下效,期待金融業負責人以建立誠信經營文化為己任,也期許每一位金融從業人員體認並重視信譽的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