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上半年每度3.7994-5.6707元

鉅亨網記者劉韋廷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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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 (7) 日正式公告 110 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將今年上半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費率介在每度 3.7994-5.6707 元,針對設置於部分地區的太陽光電設備設置也提供費率加成機制,另外,因應新冠疫情影響,108、109 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可展延 2-6 個月。

經濟部表示,太陽光電躉購費率維持一年兩期,按容量級距與分類差異,將上半年費率介於每度 3.7994-5.6707 元,下半年費率則介於每度 3.7236-5.6281 元;小水力發電則首度區分 2 個躉購容量級距,其中不及 2MW 部分,躉購費率為每度 3.1683 元,2MW 以上部分則維持每度 2.8599 元。

另外,地熱發電、生質能發電仍以鼓勵開發為原則,其中,地熱發電維持 109 年度費率水準,每度為 5.1956 元,生質能方面,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 2.6884 元,有厭氧消化設備則維持 109 年度費率水準,每度 5.1176 元。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為鼓勵太陽光電多元發展,將擴大部分獎勵對象與條件,針對太陽光電設備設置在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教育部認可風雨球場、農業或漁業經營結合,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設置者均有費率加成措施。

因應新冠疫情衝擊,經濟部表示,108 及 109 年度太陽光電案場的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展延 2 個月,但 108 年度不及 10MW 案場已有展延機制者,則不再展延,另外配合海岸管理法修訂及出流管制計畫等,108 及 109 年度太陽光電大型案場則可再展延 6 個月,提供業者因應時間、緩解疫情衝擊。

(經濟部統計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