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遭判2年半徒刑 當庭羈押

鉅亨網編譯陳達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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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三星電子 (005930-KR) 的副會長李在鎔,由於涉嫌向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等人行賄,首爾高等法院週一 (18 日) 判處李在鎔 2 年 6 個月徒刑 (檢方求刑 9 年),不給緩刑且當庭羈押。三星也再度陷入群龍無首的異常狀態。

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高等法院 18 日下午宣判重審結果,認定李在鎔以 86.8 億韓元 (約新台幣 2.2 億元) 的公司資金向前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行賄。

李在鎔過去也曾在 2017 年 2 月時,因同樣嫌疑遭到逮捕及羈押,並於同年 8 月的地院一審遭判 5 年徒刑。後來 2018 年 2 月的高院二審改判 2 年半徒刑、緩刑 4 年當庭釋放出獄,不過也在 2019 年 8 月的時候被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雖然三星方面考慮抗告,不過韓聯社在報導中指出「由於最高法院已經作出重審命令,維持這一判決的可能性高。」

三星電子的前任會長李健熙在 2020 年 10 月病逝後,原本也預定由獨子李在鎔正式接棒。然而這回李在鎔二度入獄,南韓最大企業又再陷入群龍無首的窘境。該公司股價也在 18 日當天一度較上個交易日下挫逾 4%。

在發回重審後的 2019 年 10 月首度公審中,法官要求三星方面作出改善,該公司也邀集了外部學者成立「遵法監視委員會」。2020 年 5 月李在鎔也在記者會上向南韓國民致歉並否認世襲,同年 12 月他也在最終辯論當中信誓旦旦表示會讓三星成為一家最透明且有最高道德標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