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2.0 今 (29) 日完成初審,各黨團對於取得時間點須回溯至 2016 年取得共識,但對於新制日出時間則有不同意見,其中國民黨主張三讀後就立刻實施,但執政黨則希望有行政院訂定,對於實施日期則需朝野協商。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國民黨與時代力量提的房地合一稅 2.0 修正草案,其中在回溯時間點部分,儘管部分綠委對於取得房產時間點須回溯至 2016 有不同意見,但最終仍通過行政院版本。
換言之,只要是 2016 年起取得的房產,在房地合一 2.0 正式上路後,就需比照新版稅制,2 年內處分房產須課 45% 所得稅,5 年內處分則需課徵 35% 所得稅。
但對於日出條款則是出現歧見,國民黨認為,日出時間應在三讀後即刻生效,避免新法上路前空窗期,出現逃命潮導致房市動盪,立刻實施也才能有效打擊短期炒作。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則認為,新法應與實價登錄 2.0 同步實行,主張房地合一稅 2.0 訂在 7 月 1 日生效較為合適。
對於新制日出時間點,蘇建榮仍不願鬆口,僅重申實施時間須由行政院視房市市況訂定。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說,基於立法院獨立性,房地合一稅 2.0 日出時間應由立法院訂定,而非空白授權由行政院訂定,要求行政院應訂定明確時間點,再送交立院協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