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週五 (16 日) 發布匯率報告,台灣達到「匯率操縱國」的門檻,但無足夠證據可以做成操縱匯率的判定。
美國界定匯率操縱國有三個條件,包括對美國一年貿易順差超過 200 億美元,外匯干預超過國內生產毛額(GDP)的 2%,以及對全球經常帳順差超過 GDP 的 2%。
美財政部於去年 12 月川普政府的最後一份匯率報告中,首次將瑞士和越南列為匯率操縱國。與川普政府的立場不同,美國財政部沒有指明台灣、瑞士和越南為匯率操縱國。
美國財政部在報告中表示,美國將開始與台灣就匯率問題展開接觸,繼續與越南和瑞士進行類似的談判。
財政部解釋:「沒有足夠證據認定越南、瑞士或台灣是基於 (1988 年的一項 1988 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 所指的任何一種目的操縱匯率。」
美財長葉倫週五表示:「美財政部正在孜孜不倦地應對外國經濟體人為操縱本國貨幣 (美元) 價值的行為,這種行為讓美國處於不公平的不利地位。」
這是美國財長葉倫上台後的第一份外匯半年報告,葉倫早前表示,他將致力履行拜登總統的諾言,反對任何國家試圖人為操縱匯率價值,以取得不公平貿易優勢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