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長榮航空 (2618-TW) 企業工會 (簡稱長榮企工) 指控,長榮航片面發布變更機場本部員工班型,構成違反團體協約不當勞動行為,長榮航今 (3) 日澄清,此為不實指控,強調「調整班型在前,提出團協在後」,且依業務調整班型本為長榮航的權限。
長榮航說明,自 2018 年起,桃園、松山和高雄機場已逐步並漸進調整地勤人員短班 6 小時、長班 8.5 小時等特殊工時型態,全面改為 8 小時法定正常工時,此為既定政策,且依業務調整班型本為長榮航的權限,除了松山機場和高雄機場已全面採行外,桃園機場也陸續實施並不斷宣導。
長榮航強調,調整班型在前,長榮企工卻在今年 3 月才提出團體協商,要求不得變更,企圖阻撓有關班型調整時程,「團體協商尚未開啟,長榮企工就抹黑公司不誠信協商,令人遺憾」,目前第一次團協時間訂於 5 月 6 日。
長榮航進一步說明,近年因機隊擴充和代理業務成長,各機場運量持續攀升,致使航班的尖離峰差異趨緩,每日業務量趨於平均,而依據公司統計分析,短班 6 小時班型,員工延長工時比例偏高,反映短班設計已不符現時需要,實施固定 8 小時班型不但有助於穩定員工上下班時間,更可讓員工有更正常的生活作息。
對於長榮企工聲稱取消長、短班將使員工無法以短班之特休時數換取一日之休假,嚴重損害員工權益,長榮航也表達,班型調整並未增加工時,且員工的特休時數也未減少,特休計算均依據法律規範,不會因班型變更而短少。
由於疫情影響航空產業,目前長榮航空客運航班運能僅剩不到 10%,長榮航呼籲,此時需要勞資雙方共同度過,仍盡最大努力維持運作,截至目前沒有裁員、減薪,企工以抹黑方式不但有悖事實,也陷機場同仁於不義,此種行徑對航空產業整體發展有害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