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 (2371-TW) 代子公司華映公告,根據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確認華映 2019 年底召開股東臨時會中處分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資產決議無效,雖不影響公司財務,但將在收到法院正式判決書後,研判後續因應措施。
華映股東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起訴聲明華映在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相關決議無效,而桃園地方法院上月 30 日也公告裁判結果,判決華映臨時股東會討論事項第一案決議無效,且訴訟費用將由被告華映負擔。
華映當時討論是第一案即為處分公司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等主要財產案 (含動產及不動產),以用於籌措資金償還員工債權、有擔保、無擔保債權,並支付資產處分期間相關營運費用。
隨著華映多數債權人自去年表達不同意解封資產,加上法院判決股臨會決議無效,導致華映廠房至今遲遲無法完成處分。
華映在 2018 年爆發財務危機,有價證券也因淨值轉負在 2019 年 5 月下市,雖然歷經多次聲請重整,但部分債權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華映在當年 9 月 18 日正式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曾經是全球最大彩色映管廠的華映正式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