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協議 強制大型跨國公司披露營收與納稅訊息

鉅亨網編譯劉祥航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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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政府和議會談判代表,周二 (1 日) 就更嚴格的跨國公司稅收透明度措施達成協議,新法將迫使大型跨國公司披露它們在歐盟的營收和繳納稅款,以及它們在歐盟視為避稅天堂的國家繳納的費用。

新法由歐盟委員會於 2016 年提出,是他們針對打擊跨國巨頭避稅的措施之一。根據新法,連續兩年年營業額超過 9.16 億美元的跨國公司,必須申報在歐盟國家和歐盟「稅務不合作名單 (non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上的國家,公司的利潤、稅收和員工人數。

但在歐盟以外其他國家繳納的稅款數據,只會以匯總的形式提供。

此議案已獲協商同意,但仍須歐洲議會全席議員正式通過,也須歐盟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 批准。

理論上新法不會帶來更多稅收收入,但會迫使跨國公司表明它們在歐盟內的主要利潤來源,及是否繳納的稅款太少。

儘管加強稅收透明度,但慈善組織樂施會 (Oxfam) 批評,許多避稅天堂並不在歐盟的稅務不合作名單上,將可因此逃避審查。

但談判該協議的歐洲議會的一些成員表示,這仍將有助於使稅收制度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