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 (8 日) 陸媒報導指出,中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向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草案)」審議結果報告,認為相關草案內容已較成熟,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報告內容指出,一段時間以來某些西方國家利用新疆、香港人權等各種議題,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衊與打壓,特別是針對中國相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所謂制裁。
今年全國兩會前後,部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建議,認為中國有必要訂定一部專門的反外國制裁法,為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和保障。
此草案是順應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內容而生。「工作報告」明確指出今年的中國政府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層面制定一個具法律效力的工具,為反制裁提供法源依據。
不過事實上在沒有法源依據前,中國已經針對來自外部的攻擊與制裁作出反制,如美國聯邦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等 11 人、長期追蹤新疆議題的德國人 Adrian Zenz,及歐洲議會人權分委會、德國 MERICS 等實體均遭到中國反制裁。
分析人士指出這套法律勢必推出,但要針對哪個個人或實體做出制裁是有很大的判斷空間,而且這法律較偏向中國對西方國家政治層面的角力。相較於這個反外國制裁法,對經濟、金融與產業影響較大的還是中國商務部的「不可靠實體清單」,這也是較受外資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