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 (19) 日發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定案 2026 年到 2035 年共將釋出 15 GW 容量,其中第一階段以 2026 年到 2031 年將分 3 期釋出共 9 GW 辦理選商,競標費率也提升至每度 2.49 元,不過仍低於目前平均電價。
經濟部表示,第一階段各期將以履約能力審查、競比作業兩階段方式進行,將先以技術、財務能力、產業關聯方案等項目,審查業者履約能力,通過審查才可參與競比作業,並依投標價格高低決定獲選業者,同時分配風場併網年度及容量。
第二階段 2032 年到 2035 年則會依第一階段選商結果、國際技術發展等,規劃 6GW 選商作業細節。
經濟部進一步指出,離岸風電業者應先取得場址規劃備查,並取得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建議通過、台電併聯審查意見等,才能參與區塊開發選商作業,此外,單一風場與相同開發商容量分配,均以 500 MW 為上限,但考量風場完整性條件下,最多可再增加 100 MW 分配容量。
競標價格方面,經濟部補充,考量綠能成本、民間綠電交易市場成熟度等因素後,調整以潛力場址階段獲選 2025 年併聯離岸風場,競價得標價格的容量加權平均為每度 2.49 元,將作為區塊開發第一期選商的投標價格上限,下限則為每度 0 元。
經濟部表示,後續各期將採用前一期所有得標價格容量加權平均作為價格上限,下限則維持每度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