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擴大電價浮動〉強化電力供應 發改委:燃煤發電報價擴大至上下浮動20%

鉅亨網編輯江泰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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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12 日)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指出,中國國家發改委公布關於電價改革方案,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目前的上調不超過 10%、下調不超過 15%,擴大為上下浮動均不超過 20%,至於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調 20% 限制。至於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之後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數進入電力市場管控範圍,透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電價機制。

今日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這次改革是電力產業重要的一步,核心是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目前來看,改革有利於進一步調整「煤電」關係,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他認為從長遠看,將加速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產業高品質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並將對加速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改革。

中國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則表示,用電多的高耗能產業,市場電價不受上調 20% 限制,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更靈活反應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紓緩燃煤發電企業營運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情況,以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他強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調,會在一定程度推升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 (PPI) 會有一定地推升作用。但改革有利於改善電力供需情況,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

而這次燃煤發電電價改革,整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且對物價水準的影響有限。

目前中國燃煤發電基準價持續作為新能源發電等價格的基準。同時,中國將漸漸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導入電力市場機制內,依照市場價格購電,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至於民生、農業用電價格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