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 (27 日) 中國國家網信辦公布網路帳號名稱資訊管理規定,內容明確規範網路帳號名稱,並要求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台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儲存的個人資訊及帳號名稱資料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及資訊洩露、篡改、遺失。
而此規定還指出,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台應依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要求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在註冊帳號時提供真實身份資訊。另外,未成年人註冊帳號時,應當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並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證號碼以用於查證真實身份資訊。
同時,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註冊、使用的帳號名稱訊息,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組織機構的名稱、標識;不得有假冒、仿冒、捏造新聞媒體的名稱、標識,或擅自使用新聞、報導、報刊等具有新聞屬性的名稱訊息等情形。
此外,網路用戶帳號使用者若不提供真實身份訊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真實身份資料進行不實註冊者,網路用戶帳號服務平台不得為其提供服務。
業內人士指出,相關規定一出,網科企業下一步恐要清查企業旗下所有用戶帳號,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不符合規定的用戶,或是沒有取得家長同意的未成年人帳戶恐都被凍結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