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原訂於 2020 年召開的全球氣候峰會(COP26)推遲至 2021 年,一系列減碳政策與目標蜂湧而出,COP26 將是全球碳中和走向現實的新起點,有望維持潔淨能源板塊高景氣發展。會中,105 國簽署「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目標在 2030 以前,將全球甲烷排放量降至比 2020 年水準減少 30%,以對抗氣候變遷。
全球主要國家更是紛紛投入潔淨能源的趨勢大行列,歐盟領先全球提出首個邊境碳稅計畫,有意對高碳排企業或自碳排標準較低的國家進口之產品課稅;美國民主黨議員同樣正在尋求對高碳排進口商品徵稅,用以資助 3.5 兆美元的基建計畫;中國北京當局也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企圖仿效早已行之有年的歐美國家,以求達成減碳目標;英國政府更推動電價差價合約,提供符合條件的再生能源企業以固定價格出售電力,降低開發風險。
各國政府同時也訂定出獎懲政策,知名企業亦迅速跟進,如知名電動車大廠特斯拉藉由碳權交易大幅提高其營收,成功落實減碳及增加收入的雙重目標;消費電子龍頭蘋果也承諾於 2030 年前對供應鏈和產品實現 100% 碳中和;電商巨擘亞馬遜也計畫於 2030 年全面使用潔淨能源,並於 2040 年達到碳中和,其他包含微軟在內的多間全球性企業也加入 2040 年碳中和的氣候承諾。
世界各國的潔淨能源計畫雖已行之有年,惟此前並非積極發展重點,直至 2015 年聯合國氣候峰會通過《巴黎氣候協定》,各國提出「國家自訂貢獻」(NDCs),以落實對國際的減碳承諾,加上 ESG 概念的日漸盛行,轉型為潔淨能源的思維才逐漸成市場主流。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 ETF(00899)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追蹤標普全球潔淨能源精選指數 (S&P Global Clean Energy Select Index),聚焦於產業相關度最高、流通市值最大的 30 家成熟市場掛牌企業,成分股更是經過碳足跡標準過濾、企業活動篩選,排除碳排放量過高及爭議性企業。預計明年初掛牌上市後,將成為台灣市場首檔專注於潔淨能源主題的 ETF,提供投資人參與淨零碳排商機的新管道。
表一: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 ETF(00899)(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 ETF(00899)(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活動網頁https://www.ftft.com.tw/Areas/00899ETF/index.html
以上提及之個股僅為舉例用,非為個股之推介,亦非本基金當然持股。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以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標的指數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較大的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之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 標普全球潔淨能源精選指數 (S&P Global Clean Energy Select Index) 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富蘭克林華美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 ® 與 S&P®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並已再授權富蘭克林華美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S&P 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 (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 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的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潔淨能源 ETF 證劵投資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對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作出任何聲明,也不就指數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完整版警語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經理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理公司網站中查詢。【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獨立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