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 (25) 日拍板通過「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明訂以專責法人辦理太空發展相關事項,另外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1 修正草案,延長智慧機械與 5G 系統投資抵減至 2024 年底,並將資安納入優惠項目。
政院於上午院會中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1 修正草案,其中,智慧機械投資抵稅延長 3 年、5G 系統延長 2 年,將於 2024 年底落日,同時,新增納入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資通範疇,包括運用於終端與行動裝置防護、網路安全維護或資料與雲端安全維護有關之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
投資智慧機械、5G 或資安將可抵稅,適用資格須 3 年內無情節重大情事的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當年度投資金額合計達 100 萬至 10 億元即符合抵減資格。
經濟部指出,當年度將可抵減 5%,3 年內分次抵減 3%,抵減上限為應納營所稅 30%,合併適用其他投資抵減 (例如研發投抵) 為應納營所稅 50%。
「太空發展法」已在今年 5 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同年 6 月由總統公告,成為台灣第一部國家太空法案。為提升太空科技研發能力,科技部也依據太空發展法並參酌「行政法人法」,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科技部報告指出,國家太空中心將成立行政法人,有效整合國內產、官、學、研資源推動我國太空科技與產業的發展,並提升研發能力,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