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控美商英特格等四人侵權 求償金額1億元

鉅亨網記者魏志豪 台北
家登董事長邱銘乾。(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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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登 (3680-TW) 今 (30) 日重訊公告,美商英特格 (ENTG-US) 未經授權,即使用公司專利製造晶圓傳送盒、EUV 光罩盒等,因此向英特格等四人提起侵權告訴,並求償 1 億元。

英特格(Entegris)回應指出,作為全球先進材料及製程方案供應商,已投入大量資源開發與改進其技術,並不斷地透過技術進步為客戶提供業界創新的產品,對於家登認為公司涉嫌侵犯其一項專利的聲明感到意外。

家登針對英特格侵害專利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等訴訟,提告對象包括美商英特格、Bertrand Loy、台灣英特格及謝俊安共 4 人。

家登表示,英特格未經授權,將自家專利權證號「中華民國發明第 I238804 號」用於製造、販賣、使用晶圓傳送盒及極紫外光光罩盒等產品。

英特格強調,為保護公司業務並持續提供台灣客戶所需產品能力,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訴訟,以證明英特格未侵害家登的專利。

家登也要求連帶賠償公司新臺幣 1 億元,且不得再自行或委託、授權他人製造、為販賣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系爭侵權產品,並應將系爭侵權產品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