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美國科技巨頭 Meta(FB-US) 旗下 Facebook 在週三 (1 日) 提出,要求美國法院駁回美國聯邦貿易委員 (FTC) 所提的反壟斷訴訟,並且不得重新起訴,指稱 FTC 所提的訴訟並無事實根據。
Facebook 在法庭文件中表示,FTC 聲稱 Facebook 具有拉高社交網路市場價格的影響力,但此並無合理事實依據。此外,Facebook 也表示,FTC 未能「合理地證明」Facebook 採取了非法行為,維持市場壟斷地位。
Facebook 也再要求 FTC 主席 Lina Khan 迴避此次訴訟,認為她在先前投票批准訴訟是不當的,因為她在加入 FTC 之前,就已經對 Facebook 提出了批評。
FTC 最初在川普執政期間對 Facebook 提起訴訟,但訴狀被法院駁回,FTC 隨後在 8 月提交了一份修正後的訴狀,增加了 Facebook 壓榨或收購競爭對手的更多細節,並再度要求法院強制該公司出售 Instagram 和 WhatsApp。
Facebook 吹哨者 Frances Haugen 先前曾披露多項內部文件,批評臉書將自身利益凌駕於公眾安全之上,引發各界譁然。內部文件指出,有證據顯示,臉書的演算法有助長社會分化,且旗下 Instagram 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產生危害,尤其是青少女,使國會和相關權益人士紛紛呼籲,要求 FTC 調查臉書是否造成欺騙或誤導行為。
FTC 也正在探討的一項問題是,臉書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義務,就其內部研究結果指出的風險向使用者發出警告。前 FTC 主席 William Kovacic 認為,若 Facebook 沒有這麼做,則可能構成詐欺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