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娶安泰銀〉耐斯集團屢屢質疑決策適法性 國票金四點聲明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國票金董事魏憶龍(右)屢次質疑交易案的適法性。(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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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 (2889-TW) 併購安泰銀 (2849-TW) 案屢遭大股東質疑適法性,對此國票金發布四點聲明,強調決策過程前總座丁予嘉都全程迴避,尊重股東所提的不同意見。

國票金說,金控與安泰銀行的股份轉換案,於董事會決議提報股東會討論前,歷經 10 餘董事座談會及董事會討論,丁前總經理全程迴避,在歷次會議均向董事會報告,且相關議事進行,均未有董事就相關身份關係提出討論,歷次董事會議事錄可查。

其次,為辦理本併購案,公司聘任多家外部法律及財務顧問,如理律、安永財顧、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法國巴黎銀行及凱基證券,均為國際知名法律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金融機構,並於內部會議就法令遵循,確認每一程序之合法性,評估交易條件之公平性及合理性。

第三、本次股份轉換以部份現金,部份特別股為對價,係為避免以普通股換股而直接影響現有國票金控之股權結構而設計。安泰銀行為上市公司,在股份轉換後安泰銀行下市,而其原股東包括隆力集團、日本歐力士公司等主要股東及大眾股東,所取得之特別股將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得於次級公開市場售出或於一年後視市場情況轉換為普通股,依法必須在公開市場賣出處分。

第四、本公司為尊重股東所提不同意見,惟相關法律見解均已委由法律顧問及專家於董事會及股東會充份說明。為本公司長期發展策略,並維護多數股東期待與權益,本案後續將依照法令,辦理相關程序,並且將完全遵循主管機關之審酌與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