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 (2021) 年對金融業與上市櫃公司合計已開罰 3 億 381 億元,雖然低於去年的 3 億 726 萬元,但已是連續兩年罰鍰超過 3 億元大關。
據金管會統計,銀行局今年截至 12 月 28 日為止,銀行局已開出 13 張罰單,共開罰 1 億 1289 萬元;保險局則開出 71 件罰單,開罰累積 1 億 1500 萬元;證期局則開出 256 件罰單,累積開罰 7592 萬元。
其中銀行局部分,台新銀重罰 3000 萬元的歷史天價,與今日的中信銀 1400 萬元,加上永豐銀與板信商銀合計罰 600 萬元,光是理專 A 錢案就開鍘了 5000 萬元。其餘還有針對日盛金大股東涉及陸資疑慮未如實申報罰鍰 2500 萬元等。
保險業今年沒有千萬罰單,但對北富銀開罰 900 萬,也對富邦產、富邦人壽、安達產開罰各 600 萬元。
證期局今年開罰有幾件大案,包括勞動基金代操投信的炒股弊案、KY 康友案、證交所機房券商主機共置罰案,都是證期局罰金名列前茅的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