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併台灣之星〉三年內挹注EBITDA共180億元 增幅近6成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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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 (3045-TW) 今 (3) 日針對併購台灣之星舉行線上法說,總經理林之晨表示,合併案將產生三大綜效,包括網路整併、用戶貢獻及擴大營運規模,預期三年內可挹注台灣大 EBITDA 180 億元。

法人估,以台灣大去年全年 EBITDA 約 307-313.3 億元估算,整併三年內,EBITDA 將擴增至 487-483 億元,成長幅度逼近 6 成。

台灣大指出併購台灣之星的五大目的,包括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用戶滿意度、創造顯著綜效、促進獲利成長以及產生穩定現金流與彈性財務規劃。

林之晨指出,與台灣之星合併後將產生三大綜效,網路整併效益最大,比重達 49%,其次為用戶貢獻占 31%,再來是營運優化與規模經濟占 20%。

外資聚焦台灣大未來財務表現,對此,林之晨回應,此案還需要待公平會、國家通訊委員會 (NCC) 審查,預期通過查核、完成併購後第三年,台灣大 EBITDA 將增加 70.89 億元,三年內 EBITDA 共可增加 180 億元;第三年稅後純益再挹注 23 億元。

兩家業者合併後,全台 5G 基地台將達 1.1 萬座,林之晨提到,合作首年將先整合基地台,由於兩家均使用 Nokia 的網路設備,應不會花太多時間,將逐步看到網路效益。

用戶數方面,林之晨重申,用戶將從合併前的 710 萬戶提升至 980 萬戶,不僅僅次於中華電的 1070 萬戶,更高於遠傳的 710 萬戶、亞太電 210 萬戶,另外,合併後行動業務營收也攀升至 520 億元,同樣超越遠傳、逼近中華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