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獨立監督委員會:臉書不應開放分享住宅個資 即使是公開資訊

鉅亨網編譯張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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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母公司 Meta Platforms (FB-US) 的監督委員會在其首份公布的政策諮詢意見中表示,Meta 不應允許用戶在其平台上分享他人的私人住宅資訊,即使這些資訊是公開的。

該委員會還建議 Meta 提供一個溝通管道,讓所謂的「肉搜」(doxxing) 受害者更能向該公司說明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件。

「肉搜」是指公開發布足以辨識個人或組織的敏感資訊,例如家庭住址或電話號碼。它可能帶來騷擾或跟蹤。

無論名人和平民都會受到個資遭公開的影響,引發有關隱私、公共利益和公民行動主義的問題。以最近一個備受矚目的案例來說,《哈利波特》作者 J.K. 羅琳指責跨性別運動人士藉由在推特上發布她家的照片來對她進行人身攻擊。

由學者、人權專家和律師組成的 Meta 獨立監督委員會,宗旨是對一小部分棘手的內容審核上訴進行裁決,但它也可以就網站政策提供建言。

去年,Meta 要求委員會就何時可以在臉書和 Instagram 上發布私人住宅地址和圖片提供政策諮詢意見。

依該公司目前的規則,用戶不應分享「關於你自己或他人的個資」,但 Meta 可能允許發布被認為是「公開可用」的內容,比如像是一個人的地址。

委員會表示,Meta 對內容審查員的內部規則顯示,至少有 5 家新聞媒體發布或通過各種公共記錄獲得的資訊不被視為私人個資。

委員會會表示,Meta 應取消這項豁免,並應確保始終一體適用具新聞價值的內容都有例外情形。它還表示,當房舍成為新聞報導焦點時,Meta 應該允許發布私人住宅的外部圖片,但不是為了針對住在裡面的居民進行抗議活動。

這是 Meta 監督委員會第一次回應與具體案件無關的政策諮詢意見。Meta 有 60 天的時間公開回應。

監督委員會已對美國前總統川普的停職等案例作出裁決,目前已對 22 起案例中的 17 件推翻了 Meta 的內容決定。

推特 (Twitter)(TWTR-US) 最近也擴大其隱私規則範圍,禁止在未經他人同意之下分享私人圖片和影音,但很快承認這項新政策被惡意行為者濫用,這項規定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