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又遭荷蘭監管機構開罰 累積罰款達2500萬歐元

鉅亨網編譯凌郁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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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荷蘭消費者與市場管理局 (ACM) 表示,由於蘋果 (AAPL-US) 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仍然未允許荷荷蘭約會應用程式開發商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方式,再對蘋果處以 500 萬歐元的罰款。罰款金額目前已累計升至 2500 萬歐元

去年 12 月底的判決中指出,蘋果的 App Store 規定荷蘭交友應用程式開發商只能使用 App 內購買支付系統,並且須支付 15% 至 30% 的佣金,違反了競爭法,要求蘋果在 1 月 15 日前依照要求進行調整,否則該機構將向蘋果將面臨最高 5,000 萬歐元罰鍰。

此次是 ACM 連續第 5 週對蘋果開罰,因為蘋果未能在最後期限前,按當地監管機構的要求調整支付系統,ACM 因此每週向蘋果罰款 500 萬歐元

蘋果在上月表示,已遵守 ACM 在 12 月公開發布的命令,但 ACM 表示,蘋果在許多方面都沒有滿足要求。最重要的一點是,交友 App 供應商仍然無法使用其他的支付系統。

聲明指出,當前荷蘭交友 App 供應商只能表達它們的「興趣」。此外,蘋果還為此類軟體供應商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設置了障礙,這也與 ACM 的要求相悖。

該機構認為,蘋果似乎迫使 App 供應商做出選擇:若非選擇外部支付系統,就是選擇蘋果支付系統。ACM 認為供應商應該都能選擇這兩個選項。

蘋果曾表示,會如此考量是擔心第三方支付會對客戶構成安全風險。蘋果也曾說,計畫對維持使用應用程式內支付系統的軟體開發商收 27% 的佣金,但僅略低於使用第三方支付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