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 (6446-TW) 與歐洲公司 AOP 的商業仲裁戰火再起。藥華藥去年因 AOP 違約,向國際商會 (ICC) 提請仲裁請求 AOP 賠償 20 多億歐元,不過 AOP 反請求 60 億歐元 (約新台幣 1890 億元)。對此,藥華藥認為,AOP 此舉是天價濫訴,並意圖阻礙公司新藥發展。
藥華藥與 AOP 的仲裁案纏訟近 4 年,去年 10 月被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 (ICC) 最終仲裁判斷需賠償 1.42 億歐元 (約新台幣 48.2 億元) 及仲裁費 135 萬歐元 (約新台幣 4500 萬元)。
藥華藥認為,AOP 違反授權合約,導致旗下新藥 P1101 美國藥證拖延,以及授權地區遲延臨床試驗及申請藥證,因此向 ICC 提請仲裁請求賠償,請求 AOP 賠償 20 多億歐元。
不過 AOP 提出三大主張,第一、藥華藥違反原授權合約而產生的損失;第二、藥華藥非法使用 AOP 臨床試驗數據;第三、主張藥華藥應支付 AOP 服務費及其所溢付的產品費用。AOP 向 ICC 提出的反請求總金額約 60 億歐元。
藥華藥表示,目前瑞士、奧地利、德國、美國均已作出判決,公司免賠 AOP 1.42 億歐元,並撤銷專利移轉的限制,案件全數終審定讞。不過 AOP 再提反請求,且求償金額高出 42 倍,有意以漫長的國際法律戰來困住公司新藥發展。
藥華藥委任律師則強調,尚未收到 AOP 繳交裁判費的證明,目前反請求部份尚屬不合法,將依仲裁流程於既定時程內向 ICC 提出答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