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星: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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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10年11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0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732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 案,並於111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35226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至111年6 月24日。 貳、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CA01130 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2、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3、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額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 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42,332,350 元,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44,233,2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名(含獨立董事三名)及監察人三名,任 期為108年6月19日至111年6月18日止。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60年7月10日,最近一次修 正為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109年6月17日。 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由 員工承購,員工認股辦法擬授權董事長核定之;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 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其餘發行股數 75%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 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及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辦理上市掛牌,發 行後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5.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 償還銀行借款之額度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將作為充實營運資 金或償還銀行借款之用。 6.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 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 目、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 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得 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577,332,3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157,733,235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主辦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十四、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十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1年4月26日至111年5月26日。 2.特定人繳款期間:111年5月27日至111年5月30日。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 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或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查詢。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 繳款人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 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 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肆、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