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本土確診案例節節攀升,立院財委會今 (13) 日決議,金管會原定 6 月截止的銀行個人展延債務協處機制,將延長一年到 2023 年 6 月底。
金管會從 2020 年 2 月 18 日起,針對受疫情影響導致房貸、車貸、信貸等個金貸款還款出現困難者,提供緩繳或展延 3~6 個月的措施。考量疫情衝擊尚未結束,2020 年 5 月 29 日、12 月 25 日及 2021 年 6 月 2 日、12 月 1 日四度函請各銀行延長期限,將期限延長至今年 6 月底。
但近期疫情升溫,立院財委會立委提臨時提案,最終決議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擴散以來,國內經濟成長率去年雖突破 6%,但服務業及中小企業未完全復甦,要求金管會協調銀行公會,就影響的企業與個人房貸、汽車貸款、信用卡等消費性貸款延繳本金、利息等措施,原本實施期間到今年 6 月底,將延長至明年 6 月底。
其中,針對個人消費性貸款部分,金管會表示,針對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 3 至 6 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房貸、車貸等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 3 至 6 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金管會表示,受理申請期限延長到明年 6 月,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 3 至 6 個月,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