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 (12) 日拍板通過教育部擬具的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為吸引優秀人才來台工作及就業,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並增列無國籍學生進入學校就學的法源,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說明,此次修法,共有八大修法重點,一、提供「課程與教學輔導團」及地方政府組成任務編組的法源;二、增列教師員額編制得依相關節數配置的合理化規定;三、賦予學校行政組織更大的彈性調整空間。
四、增列無國籍學生進入學校就學的法源。教育部指出,目前針對無國籍學生進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就學未有相關規定,為符應兒童人權公約,並考量其就學權益,因此增列無國籍學生入學。
五、強化常態編班及教學正常化監督機制;六、強化學生權益之救濟制度保障。
七、校長不適任事實處理及回任教師規定。為符合現場實務運作情形並審酌學校課務安排與校務行政運作,新增校長任期能配合學年度的起訖時間,並授權地方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定。另為確保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增列公立學校不適任校長解聘規定。針對校長回任教師部分,增列有關校長不得回任教師的除外情形。
八、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海外攬才子女專班的彈性規定。配合行政院全球競才方案,延攬及吸引外籍人才來台工作及生活,並吸引本國籍的境外優秀人才回國就業,規劃設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立海外攬才子女專班,其規劃以「外接外轉」為目標,因此彈性調整相關規定。
此外,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及教育部今天於行政院會上報告「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行政院通過 5 年 300 億元經費,其中 111 年經費共計約 34 億元,由各部會本預算勻支,112 年至 115 年每年則爭取編列經費約 70 億元。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除普遍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外,更應加強推廣國家語言,雙軸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