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股東會〉併亞太電遭台灣大反對 徐旭東:合併是雙贏 自己併購卻反對別人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台北
左為遠傳總經理井琪,右為董事長徐旭東。(鉅亨網記者沈筱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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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 (4904-TW) 今 (14) 日舉行股東會,談到與亞太電 (3682-TW) 合併案,董事長徐旭東強調,雙方合併是好事、也是雙贏局面,未來新電信三雄的競爭會趨於激烈,他也暗酸台灣大 (3045-TW) 併購台灣之星,卻反對遠傳的合併案。

台灣大去年底宣布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則在今年 2 月宣布吃下亞太電,不過台灣大以股東身分反對遠傳與亞太電的合併案。

徐旭東認為,因為台灣市場規模有限,不利於小業者競爭,加上亞太電虧損金額增加、吃不消,而遠傳在合併有很多次經驗,合併就是創造雙贏,以雙贏角度來講,沒有誰佔便宜的問題。

徐旭東直言,有些公司 (台灣大) 反對遠傳與亞太電的合併案,但自己也正在進行併購,搞不懂為什麼要反對,邏輯很不通。若未來順利合併亞太電後,遠傳將有更大網路,網路在通訊業是很重要的事。

若兩起合併案順利通過主管機關審查,電信產業將重回三雄局面,對此,總經理井琪表示,未來三家電信商規模相近,市場會更競爭,不過會回歸正常的競爭,因此要更加努力。新三雄時代比的是服務品質、產品質量、是否有差異化服務、客戶體驗等,而非削價競爭。

至於合併案進度,井琪表示,公平會與 NCC 正在審核中,原則上,第一是遵法、第二是基於互惠,合併就像是結婚,經雙方合意,另外,也有請會計師進行鑑價等必要程序。

遠傳今年 2 月與亞太電完成合併契約簽署,新遠傳將發揮最大頻譜綜效,此外,資本支出有望降低、提升獲利成長,進而投資更多創新研發;雙方合併超過 920 萬用戶,用戶規模擴大將挹注本業營收穩定成長,助攻個人數位服務推廣、強化資通訊服務能量,加速新經濟營收成長。

另外,遠傳與亞太電雙方網路整合後,將大幅提升網路穩定度,達成節能減排,擴大環境永續效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