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 4.0 版,除了強化合理派單機制、擴大第三人責任保險範圍外,並新增事前危害告知事項,以保護外送員的安全及健康,其中,考量第三人責任險商品上市需要一定時間申請核准,因此緩衝自今年 11 月 1 日上路。
勞動部參考各界建議及實務需求,於 2019 年 10 月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 1.0」,要求業者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熱危害防止等安全管理作為,同年 12 月修正發布 2.0 版,納入合理派單、保險種類及額度、避免工作負荷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等預防措施,之後又於 2020 年 3 月訂頒該外送指引 3.0 版,強化其法效性。
職安署指出,本次指引修訂,特別再強化合理派單機制,增列雇主應評估行駛里程、交通情形與交通法令規定等事項,合理分派工作,強化平台業者對外送員的安全績效管理。
職安署表示,平台業者應遵循交通部「機車外送交通安全指引」規定,防止事故災害發生,以保護外送員本身及用路人交通安全,此外,業者應於事前具體告知外送員作業可能存在的危險及有害狀況。
另外,考量外送員除使用機車執行外送作業外,可能利用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事外送作業,雇主及平台業者也要強化風險控制,同時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為外送員執行外送作業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以提升外送員相關權益保障,不過,此項規定可緩衝至 11 月 1 日施行。
職安署強調,該指引修正施行後,將持續透過勞動監督檢查,適時指導及督促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