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過中國首無人駕駛車法規,將允許完全自駕智慧車在限定區域內合法上路,專家認為,此舉將加速無人駕駛技術商業化腳步,自駕產業正式邁向「L3」級。
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將於 8 月 1 日起上路。根據該條例,深圳將允許完全自動駕駛智慧車在限定區域內合法上路,該類車款可不具備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允許無駕駛人員。
依據該條例,深圳將智慧車劃分為「有條件自動駕駛」(L3)、「高度自動駕駛」(L4)及「完全自動駕駛」(L5)三種類型,有條件自駕和高度自駕仍需有駕駛人員,完全自駕無需人工操作。
根據該條例第 53 條的規定,有駕駛者的智慧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由駕駛者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駕智慧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若智慧車本身缺陷造成事故和損害,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管理人依第 31 條規定賠償後,可依法向車廠、銷售者請求賠償。
國泰君安證券表示,在深圳通過該條例前,中國智慧車產業一直面臨一個困局,即誰都不敢自稱達到「L3」級,原因是道路交通法規尚未為「L3」及以上自動駕駛的交通事故明確劃分責任——到底事故主要責任方是駕駛者還是車廠。
第一財經報導,中國一家自駕公司技術總監說:「部分車廠的系統已經具備了點到點的駕駛能力,僅從功能上來說,可以被稱為『L3』級別的自動駕駛。」
不過,由於相關法規空白,車廠為規避責任,普遍用「L2.5」、「L2.9」的提法。去年 8 月,一位蔚來車主在啟動駕駛輔助的情況下,出現傷亡事故。隨後多家車廠取消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等宣傳,並刪除旗下駕駛輔助系統名稱中自動、無人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