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集團對頂新製油劣質油品求償 雙方1.7億元和解

鉅亨網記者張欽發 台北
統一董事長羅羅智先。(鉅亨網記者張欽發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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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集團旗下統一 (1216-TW)、統一超 (2912-TW) 及統清公司,對頂新製油的劣質油品案提出損害求償,今 (4) 日雙方和解,統一集團獲賠償 1.7 億元,統一強調,賠償金扣除相關法院訴訟費用及處理成本後,規畫將全部投入公益事業及公益團體運用。

此案件主要是頂新製油出現生產、販售油品,造成統一集團商譽損失,2016 年統一及統清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超商共同提出請求損害賠償,在多年法院審理後,今天雙方達成 1.7 億元和解。

統一公告指出,統一與統清、統一超商自 2014 年 9 月起,受頂新公司油品事件波及,造成商譽及業務之重大損害,為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並追訴不法責任,委託律師對頂新及相關人員等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案件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刑事庭審理中。

針對民事求償案,統一指出,統一等原告 2016 年間委託律師,向彰化地方法院對頂新製油及相關人員起訴請求損害賠償的民事案件,因本案事證龐雜,業經法院審理多年,惟如欲審理終結恐仍曠日廢時,法院勸諭兩造和解,經衡量雙方均有息訟止紛誠意,被告等並願誠心填補統一、統一超及統清的直接損害部分並作出賠償以示歉意,參考委任律師的專業法律意見,今天雙方以 1.7 億元成立訴訟上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