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庭解密文件顯示,聯邦調查局 (FBI) 本周稍早搜查前總統川普佛州住所「海湖莊園」,共帶走 11 份機密文件,部分被標註為最高絕對機密等級。這意味著川普可能正因違反間諜法在內三項罪名,而受到調查。
根據周五 (12 日) 公開的令狀和查扣清單,FBI 共帶走四份絕對機密文件、七份機密文件與密件,代表川普可能涉及不當處理政府機密,甚至可能破壞涉及國安的資訊。
其他被扣押的資料還包括:一張手寫便條,和川普親信史東 (Roger Stone) 的赦免令,以及標註和「法國總統」有關的照片及資訊。
川普當晚在自己的社群平台發布聲明,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並堅稱這些文件已經解密並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FBI 搜索援引的三條法規,包含與 1917 年創立「間諜法」(Espionage Act) 相關的內容 (18 USC 793),把刪除或濫用與國防有關訊息定義為犯罪。第二項法條 (18 USC 2071) 內容為禁止藏匿、損壞或銷毀政府紀錄。第三項法條 (18 USC 1519) 則是禁止透過偽造、銷毀或掩飾紀錄,阻撓或干擾聯邦調查。
紐約大學法學教授 Ryan Goodman 表示,間諜法是「任何人所能想像到最嚴重的聯邦罪刑」,總統單方面能做的事情有限,這代表已經超出總統一個人能做的規模,並且大幅升高刑事調查的風險。
聯邦逮捕令引用的三項潛在罪行均為重罪,間諜法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破壞政府紀錄的部分最多需入獄三年,阻撓調查最高可被判 10 年監禁。
根據銷毀紀錄的法規,被判有罪者「將喪失職位,並被取消在美國擔任任何職位的資格」,不過法律專家大致認為這類懲罰不太可能適用於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