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媒體周三 (31 日) 報導,歐盟委員會將提出新規,要求智慧手機製造商為其設備提供更長的電池壽命,同時提供更好的備件供應。
在提案草案中,歐盟將要求公司,從智慧手機上市之日起的至少 5 年內,應提供至少 15 種不同的零件,而且電池應至少能承受 500 次完整的充電,而不至於退化到容量的 83% 以下。
計畫中的監管是歐盟減少地區能源消耗的努力的一部分。 歐洲環境局的一項研究表明,延長在歐盟銷售的智慧手機的生命周期,可能會減少大約 1000 萬噸的碳排放量。
一位歐盟高級官員指出,不符合這些可持續性要求的設備「將須下架」。
草案也涵蓋平板電腦和普通手機,要求製造商在裝置下市後的 3 年內仍要提供功能更新,5 年內要提供安全更新。
草案指出,如果硬體更能修復與回收,將能讓生產與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減少三分之一,如果讓用戶動不動就要換機,換機後也未充分重複使用或回收舊機,將造成浪費。
智慧手機製造商認為,需要提供更多備用零件的要求,只會增加塑膠使用量。
代表科技的團體 Digital Europe 認為,這可能造成生產過剩、而隨後的倉儲和備件的銷毀,會導致資源浪費、材料效率降低,破壞經濟效益,最終導致買家負擔的價格上漲。